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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所需要具备的条件

来源:天津涉外律师网   作者:天津律师  时间:2022-02-20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当外商企业想要在中国境内投资的时候,是需要按照我国的规定进行。那么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所需要具备的条件?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所需要具备的条件

  (一)注册资本已缴清。对于公司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已经享受了优惠于内资企业的待遇,因此,公司设立之后,要求同是中国法人的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在对外投资时应当具备同样的投资能力符合我国国民待遇的原则。况且,缴清注册资本是外商投资企业对外投资需具备的基本经济能力,有利于促使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按期到位,也有利于保障被投资企业的合法权利。

  (二)开始盈利。根据《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条件非常严格。因此为了避免外商利用其设立一般的生产性的企业来从事投资业务,故要求外商投资企业必须盈利才有权对外投资的要求也是比较合理。

  (三)依法经营,无违法经营记录。

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

二、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是指在中国境 内依法设立,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中外合资经营

  第一条 为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是指在中国境 内依法设立,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以 及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本企业的名义,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企业或购买其他企业(以 下简称"被投资公司")投资者股权的行为。

  外商投资举办的投资性公司境内投资,依照 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以及《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办理。

  外国投资者与外商投资企业共同在中国境内投资,按照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办理 ,其中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被投资企业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条 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比照执行《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不得在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投资。

  第四条 被投资公司应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外商投资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方可投资:

  (一)注册资本已缴清;

  (二)开始盈利;

  (三)依法经营,无违法经营记录。

  第六条 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其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自身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利润转增的资本,其增加额不包括在内。

  第七条 外商投资企业在鼓励类或允许类领域投资设立公司,应向被投资公司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外商投资企业关于投资 的一致通过的董事会决议;

  (二)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已经缴足的验资报告;

  (四)外商投资企业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

  (五)外商投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或减免所得税的证明材料;

  (六)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 其他材料。

  第八条 公司登记机关依《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准予登记或不予登 记。准予登记的,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企业类别栏目加注"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字样(以下简称"《(加注)营业执照》")。

  三、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性质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第二条明确规定:“本规定所称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以及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本企业的名义,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企业或购买其他企业投资者股权的行为。”可见,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是以本企业的名义,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公司进行境内投资,被投资的企业应当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显然,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再投资企业”)是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一种间接投资行为的产物,而外资企业则是外国投资者的直接投资行为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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