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签订有欺诈性合同怎么处理
来源:天津涉外律师网 作者:天津律师 时间:2022-02-09
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白纸黑字的合同只有经过双方的同意签字之后就会生效,而一旦生效即使是签字的双方当事人想要违反也很不容易, 但是有的时候很有可能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胁迫或者欺骗性的行为,那么被迫签订有欺诈性合同怎么办?下面就由律师来为大家进行解答及分析。
一、被迫签订欺诈性合同怎么处理
被迫签订欺诈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合同欺诈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合同欺诈行为有三方面的法律责任:侵权民事责任、违法行政责任和犯罪刑事责任。
1、侵权民事责任
侵权行为,一般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合同欺诈行为具备侵权民事责任的主客观要件。
2、违法行政责任
合同欺诈行为的干扰使相对人的意思按照欺诈行为人设计的模式运行,相对人表达的意思实际上不是自己的意思,而是行为人的意思。它破坏了合同当事人的地位平等,破坏了等价交换的原则,破坏了交易的自愿性,破坏了社会信用。
3、犯罪刑事责任
合同中的欺诈行为属于民法和合同法调整范围,其承担的是一种民事责任。但合同中的欺诈行为如果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及应受刑罚处罚性这三种性质时,行为人承担的就不只是民事责任,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以上被迫签订欺诈性合同怎么处理知识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从上文的介绍可知,被迫签订欺诈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其他疑问的,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律师会为您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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