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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有自己的独立章程吗

来源:天津涉外律师网   作者:天津律师  时间:2022-03-14

  公司的发展有好有坏,业务发展好的公司一旦站稳脚跟就会像扩张自己的经营范围,现在因为交通的方便,需要公司都会在外地设立自己的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那么分公司有自己的独立章程吗?本文整理了相关的内容,请大家阅读。

  一、分公司有自己的独立章程吗

  分公司是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但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作为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在公司内部按照经营业务的分类及地域范围,釆取设置分支机构的管理方式,进行合理分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注意:分公司虽不具独立法律地位,但依《民事诉讼法》第49条和《民诉意见》第40条,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具有诉讼资格,另外分公司也具有独立的缔约能力。

  二、分公司营业执照注销具体流程

  (一)首先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登记窗口进行注销登记的相关事项咨询,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二)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准备出具相关材料。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三)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在提交材料齐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注销登记2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注销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同时,也要到技术监督局注销企业代码证。

  三、设立分公司的条件标准

  (一)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二)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三)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另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

  以上就是关于分公司有自己的独立章程吗的内容介绍。根据上文可知分公司是没有自己的章程的,分公司它不具备法人资格,民事责任都是由公司承担的,它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公司,遇到此类纠纷也懂得怎么做了吗?如果您不知道如何操作,可在线向律师免费咨询,或者委托律师事务所来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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