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散公司是否需要法人的同意
来源:天津涉外律师网 作者:天津律师 时间:2022-03-14
由于人的习惯第一时间听到法人这个词会认为这是一个人,但其实法人它是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它可以享有民事权利,也要承担民事义务,在法律上公司就是代表一个‘人’,所以这个就是法人,那么解散公司是否需要法人的同意?本文整理了相关的内容,请大家阅读。
一、解散公司是否需要法人的同意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解散公司不是法人代表或者是法人决定的,解散公司属于股东的权利。股东要解散公司,股东召开股东大会可以决议解散公司,或者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解散原因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二条 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公司解散诉讼的主体是谁
原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为适格原告。
被告: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
三、公司解散的概念
(一)所谓公司解散,是指已成立的公司,因发生法律或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而停止营业活动,开始处理未了结的事务,并逐步终止其法人资格的行为。它具有以下特征:
(1)公司解散的目的和结果是消灭公司法人人格;
(2)公司解散后后,公司并未立即终止,其法人资格仍然存在,一直到公司清算完毕并注销后才消灭其主体资格;
(3)公司解散必须经过法定清算程序,但公司因合并、分立而解散时,不必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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