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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协议是否合法

来源:天津涉外律师网   作者:天津律师  时间:2021-12-26

  对于我国的投资协议在一般情况下是需要根据实际的合同生效条件来进行处理,并且对于我国的协议性质在一般情况下也是属于合法途径,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投资协议是否合法问题的解答这个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投资协议是否合法

  委托投资协议只要符合合同生效要件的就是合法的。委托投资协议的性质属于民法上的合同,只要协议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均出于真实意思表示签订合同,并且合同签订的形式以及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的,该委托投资协议即合法有效,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投资协议是否合法

二、隐名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

  协议书

  实际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名义出资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以乙方名义投资设立×××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便双方遵照执行:

  (一)、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目标公司系出资人向湘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注册资金为人民币元,公司资料中记载的股东为:

  目标公司以乙方名义出资元,占×××公司%的股权,但实际出资人为甲方。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实际已向×××公司出资人民币万元。

  新设目标公司由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委托,以显名出资人即名义股东之身份,登记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中。乙方×××名义上在××公司出资比例为%,并自愿接受甲方委托担任××公司名义上法定代表人。

  (二)、股东形式和出资来源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甲方作为××公司的实际出资人,拥有对××公司的投资权利和实际股东权利,为××公司的隐名出资人、实际投资人、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对外经营行为产生的投资风险,以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有限责任,并承担作为股东应尽的全部义务,同时绝对自主地享有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权、支配权和所有权。

  三、隐名股东投资协议书公证是否有效

  隐名股东投资协议书公证是有效的,根据我国公司法律规定,明确了股权代持协议的合法地位,但并未明确实际投资人的合法股东地位;明确了依照股权代持协议保护实际投资人的投资权益,但对于实际投资人能否享有股东权益问题,仍然规定要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执行。

  实践中,股权代持协议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的情形还有:公务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以股权代持的形式经商的;外商为规避外资准入政策,通过与境内企业或个人签订股权代持协议,以隐名股东身份投资于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和政策禁止或限制外商进入的行业的;隐名股东规避我国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以显名股东名义对目标公司进行投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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