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公司股份怎么分配
来源:天津涉外律师网 作者:天津律师 时间:2021-10-26
现在很多公司是由几个主体共同设立的,既然有很多个主体,就必然涉及到股权分配的问题。只有股权分配合理,才能有效明确责任和利益的划分,也才有利于公司的长久发展,避免因分配不合理造成公司解散。那么,投资公司股份怎么分配?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投资公司股份怎么分配
投资公司股份怎么分配?合伙企业的股份分配通常按出资比例进行。适时考虑是否参与经营管理、一方是否有技术投入等因素。参与经营的可适当增加股份,不参与经营的可适当减少股份分配;一方有技术投入的也可适当增加股份分配;其他影响因素需协议确定。股权分置确定后,有必要订立合同,按规定办事,以减少后续的分配纠纷。确定公司注册资本和法定代表人,然后在公司章程中确定出资比例,按比例分红。
二、股权分配遵循原则
股权分配都遵循三个原则:公平、效率、控制力。
1、公平原则是指持股比例与贡献成正比;
2、效率原则是指有助于公司获得发展所需资源,包括人才、资本、技术等;
3、控制力是指创始人对公司的掌控度。
三、公司法关于股份规定有哪些限制
(一)《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二)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份,如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三)中国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中外合资(合作)有限公司的股东;
《公司法》定: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二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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