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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民事诉讼适用哪些法律?

来源:天津涉外律师网   作者:天津律师  时间:2021-12-26

  核心内容:涉外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审判及执行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下面由小编为您介绍涉外民事诉讼适用的法律,感谢您的关注。

  【涉外民事诉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除外。

  由于各国民事立法的差异,对同一涉外民事案件适用不同国家的法律,往往导致不同的结果,此即国际私法上的法律冲突问题。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需要运用冲突规范来确定各类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的法律,从而达到解决法律冲突的目的。我国《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就此作了相应的规定。具体而言:

  (一)关于人的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关于人的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即国籍国法。但是,外国人在我国境内进行民事活动,依其本国法无行为能力,而依我国法为有行为能力,则应认定为有行为能力;我国公民定居国外,并在定居国进行民事活动的,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

  (二)关于合同关系的法律适用

  关于合同关系,适用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律;如果没有选择,则适用予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但是,在中国境内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应适用中国法律。

  (三)关于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关于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不过,对于发生在中国境外的行为,如依中国法律不属于侵权行为,则人民法院不以侵权行为处理。

  (四)关于不动产关系的法律适用

  关于不动产关系,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五)关于婚姻关系的法律适用

  关于婚姻关系,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

  (六)关于遗产继承的法律适用

  关于遗产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七)关于抚养关系的法律适用

  关于抚养关系,适用与被抚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根据“信守国际条约”的国际法原则,如果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与我国法律有不同规定,则应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如果我国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都没有规定,则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根据国际私法上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在应适用的法律为外国法时,如果适用该外国法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则不予适用,而应当适用我国相应的法律。[page]

  【相关法律知识】

  涉外案件根据哪些标准可由一国法院行使管辖权、与外国司法管辖权相冲突时如何处理等问题,一般是通过国际条约或者各自法律原则而确定的。除欧盟等区域性国际组织缔结了国际民商事管辖权公约外,目前国际上还没有统一的国际民商事管辖权公约。所以除双边条约外,我们只能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国际惯例来确定涉外司法管辖。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常常出现我国法院和外国法院根据自己的管辖原则都可以对某个案件有管辖权的情形。这样,在国与国之间,司法管辖权就可能存在着积极的冲突,需要采取一定的方法加以解决。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除协议管辖可以起到解决管辖权冲突的作用外,一般还采用不方便法院原则和一事一讼原则来解决管辖权冲突。

  【相关名词解释】

  一事一讼原则:

  同一诉讼在一国法院已经裁决,而另一国法院又予受理;或者同一诉讼在两个国家的法院都有分别进行的情况,分别叫一事再理或一事两诉。一诉一讼原则,是指对于外国法院首先受理的涉外民事案件,如不违反我国的专属管辖规定,我国法院将不再予以受理,即使已经受理,也将中止对该案的诉讼程序,但须以该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能得到我国承认的执行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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