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海损具体是怎样的
来源:天津涉外律师网 作者:天津律师 时间:2021-11-24
当货船在国与国之间的海洋里行使时,由于天气、地理等方面的因素会存在着无法预料的风险为了避免这些潜在风险有可能带来的损失,航船会购买一切险。那么,单独海损具体是怎样的?单独海损不赔情况是怎样的?单独海损与共同海损有什么区别?接下来,小编为大家一一解答。
一、单独海损具体是怎样的
单独海损是共同海损的对称。如由于驾驶人员的疏忽致使船舶搁浅、船底受损;货物被窃、焚毁等,由各自利益方承担,如已投保,由承保人代替对造成损失有责任的一方承担(只涉及标的物的灭失或损害,不包括任何费用)。
保险人对此保险责任往往有一些特别的规定,例如英国海上保险单曾规定,如果保险双方没有特别约定,则保险人对单独海损的责任要受附注条款的限制,这种限制的内容有:对某些列明货物的单独海损不赔;某些货物的单独海损必须超过约定的免赔率;船舶和运费必须超过约定的免赔金额。
目前,随着保险人对保险责任的扩大,这种附注条款的限制逐渐取消。单独海损与共同海损均属部分损失,但二者有严格的区别,单独海损是海难及其他意外事故直接所致的损失,无人为因素;共同海损是为了防止或减轻前者而发生的、有人为的主观的因素。
二、单独海损不赔情况
1、被保险的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货物全部或部分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的造成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或转船时由于一件或数件甚至整批货物落海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毁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或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和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殊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则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船舶互撞责任条款规定:如提单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则必须由被保险人付比例责任时,保险人可以赔偿。但根据美国法律规定,碰撞船舶双方互有过失,各付对半责任。货主可以就承运货物因船舶互撞所导致损失,向任何一方或双方船舶索赔。由于一般提单均订有承运人对船长、船员在航行或管理船舶上的行为或疏忽免责条款,货主不能向其承运人索赔,促使货主向对方船只索取百分之百的赔偿。对方船在赔付货主百分之百损失后,按《1910年同一船舶碰撞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的规定:船舶碰撞互有责任时,两船上的货物损失由过失船舶各按过失程度比例赔偿,向承运船摊回一部分损失金额。承运人为了维持自身的利益,在提单中加进了船舶互撞责任条款,规定货主应向承运人退还他从对方船获得承运过失比例的赔款。伦敦保险协会保险单的这一条款规定对于货物所有人应该向承运人退回的损失,可由保险人负责赔偿。
三、单独海损与共同海损的区别
与共同海损相比较,单独海损的特点是:
1、它不是人为有意造成的部分损失。
2、它是保险标的物本身的损失
3、单独海损由受损失的被保险人单独承担,但其可根据损失情况从保险人那里获得赔偿。根据英国海商法,货物发生单独海损时,保险人应赔金额的计算,等于受损价值与完好价值之比乘以保险金。
单独海损是指仅涉及船舶或货物所有人单方面的利益的损失,它与共同海损的主要区别是:
1、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单独海损是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的船、货损失;共同海损,则不是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的损失,而是为了解除或减轻共同危险人为地造成的一种损失。
2、承担损失的责任不同。单独海损的损失一般由受损方自行承担;而共同海损的损失,则应由受益的各方按照受益大小的比例共同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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