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1-06-15
如何办理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首先要具备相关条件,如使用岸线的工程、作业、活动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因素,已制定足以消除影响的措施。下文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
实施机关:XX海事局
受理部门:XX海事局政务中心
申请人:岸线使用单位或其代理人
具备条件:
1.就使用岸线的工程、作业、活动已完成可行性研究;
2.已经岸线安全使用的技术评估,符合水上交通安全的技术规范和要求;
3.对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因素,已制定足以消除影响的措施。
提交材料:
1.《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申请书》;
2.已通过评审的通航安全评估报告及审查意见;
3.设计单位资质认证文书及其复印件;
4.有关技术资料和图纸及有关审查会议纪要等有关资料及其复印件;
5.相关部门关于使用岸线的项目的批准文书及其复印件(必要时);
6.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五至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第六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三、四十七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七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影响论证与评估管理办法》第五条
办结期限:2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签发《海事行政许可决定书》;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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