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186-222-88385

您现在的位置是:天津涉外律师网> > 投资并购正文

融资担保的主要担保形式

来源:天津涉外律师网   作者:天津律师  时间:2014-08-07

  源:互联网 我要评论(0) 大家都在问(26,220人参与)

  【找法网 融资担保】融资担保是指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向受益人融资提供的本息偿还担保。融资方式包括:借款、发行有价证券(不包括股票)、透支、延期付款及银行给予的授信额度等。信用担保机构通过介入包括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企业或个人这些资金出借方与主要为企业和个人的资金需求方之间,作为第三方保证人为债务方向债权方提供信用担保——担保债务方履行合同或其他类资金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以下介绍2种担保形式。

  主要担保形式

  1、项目完工担保

  项目完工担保主要属于仅仅在时间上有所限制的担保形式,即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项目完工担保人对贷款银行承担着全面追索的经济责任。

  完工担保的提供者主要有:一、项目的投资者;二、承建项目的工程公司或有关保险公司。

  完工担保一般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1、完工担保的责任;2、项目投资者履行完工担保义务的方式;3、保证项目投资者履行担保义务的措施

  2、无货亦付款合同

  它是国际项目融资所特有的担保形式,它体现的是项目公司与项目购买者之间的长期销售合同关系。无货亦付款合同有不同的方式,主要是产品购买方同项目公司签订无货亦付款合同,项目公司以此为凭进行项目融资。

  无货亦付款合同是长期合同。

  无货亦付款责任者的义务是无条件的,这是无货亦付款合同的核心。

分享到: